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8-07-16 14:38:23
问题描述:
单位让我交社会统筹金滞纳金:我是1993年进入工商银行,当时是储蓄代办员,在体检时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转正,1996年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统筹金时没有给我办理。2001年一月单位给我办理了社会保障号,并在工资上扣除了这部分应缴的钱,2002年元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至今没有再往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单位及个人应缴的钱,而在我工资上仍然显示扣除的有养老金这块,现在单位让我个人承担从2002年至今产生的滞纳金共计四万五千九百余元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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