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9-05-23 22:50:31
问题描述:
我与单位同事酒后发生矛盾,结果被同事打伤,整个事件中我保持克制,没有动手及还手,单纯被打。 现在单位知道这件事后 ,在法院尚未做出判决的情况下 , 按各打50大板的方式要处理我们两人 , 要将我们同时调离各自岗位 。 要是法院判决由同事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我就是受害者 , 他就是行凶者 。 受害人 和 行凶人 居然要受到同样的处罚。 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为什么不合理?
还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能否解答得详细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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