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A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谢谢!
更新时间:2008-03-27 18:13:30
问题描述:
我昨天问过公司回收股权的事情,具体如下:
我在M总公司的A部门工作,2006年3月A部门成为总公司控股的有限公司(暂称为A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认购股权,分3万、2万、1万股3种,均为1元一股认购,我认购的是3万股,然后A公司出具了股东出资凭证,该凭证为**有限公司股东投资凭证,登记资料包括股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持有股权、经办人、购买日期和签发机构及签发机构盖章。该凭证的股东须知页注明“本凭证为持有人投资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有效证明,凭此证及持有人个人身份证即享有**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了该凭证没有签合同和协议,今年3月份我从A公司调动到M总公司控股的B公司工作,昨天A公司通知我退回股权,理由是公司章程里有说明员工离开公司就要退回股权,但是认购时公司没有说明,而且目前为止我也没看到过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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