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对方取得我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以我的名字开了个帐户,存折自己收,然后自存自取,一次取了5万4千元,以此想赖帐,我该怎么告?应该哪里告?公安还是法院?这个事情有好几年了,有没有时效?农行在
更新时间:2008-03-24 18:20:50
问题描述:
有人欠我钱,对方取得我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以我的名字开了个帐户,存折自己收,然后自存自取,一次取了5万4千元, 以此想赖帐,我该怎么告?应该哪里告?公安还是法院?这个事情有好几年了,有没有时效?农行在2000年时候代理取款5万以上需要哪些手续? 这个帐户我能不能承认或不承认?如果承认能不能告他盗窃?如果不承认呢,对方该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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