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变相拒付加班工资,剥削劳动者。逃避责任的方式是否违法?有没有办法能够追讨
更新时间:2008-03-17 16:07:31
问题描述:
去年9月与著名合资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并无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明细。一直到08年3月份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工资单。去财务那里咨询得到的答案是公司再建设专门网站,所以不单独提供直到网站建设好。 3月份公司开通工资明细查询网站。进去查询发现约定的工资被拆分成很多份,其中竟然有加班工资。所以带来的结果就是除去加班的车费跟餐费,公司实际是无需支付任何的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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