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男方提出的这2个要求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回应?2.如果要付剩余部分贷款利息,利息是按多少利率算?3.如果首付要增值返还,是按增值比例返吗?
更新时间:2008-03-11 23:17:56
问题描述:
因男方生理方面原因不能过夫妻生活导致感情不和,我已提出离婚。开结婚证前男方购买了住房并支付了首付款(房子购买时46.8万,现在市值104万),产证上写明男女房是共同权力人,共同承担贷款,贷款30万。
现在男方提出2个要求:首付款14.8万要增值返还,剩余的贷款也要支付利息返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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