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问的是:你的回答中说“一旦法律上成为股东”是否说我朋友现在还不是法律上承认的股东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我朋友要怎样做才能成为合法的股东呢?
更新时间:2008-03-05 21:09:0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前两天向你咨询了以下事件:我朋友在一家工厂打工近7年,2006年年底,该工厂老板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三个股东,一个是老板本人,一个是老板女儿,一个就是我朋友。但是老板女儿和我朋友一分钱也没有出,这在写有股东章程的
合同中的出资证明中也有说明。
你是这样回答我的:
你是可以主张股东权利的,因为你一旦法律上成为股东,不仅享有权利,还要承担义务的,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好,不会有人找你,如果公司经营困难,涉及到股东承担责任时你是推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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