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换发票,他们还要给我什么东西办理房产证,他们现在这样拖着不给我们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要求他们办理,是否能要求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大概是多少?如果我通过法
更新时间:2008-03-04 12:17:34
问题描述:
我在翠堤春晓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日期是07年10月1日,他们准时交了房子,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给我换发票,从而我无法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却说需要什么房子实地测量,让后办理产品全登记,要到5月份才能给我们换发票。我仔细查看了房子的合同,好像里面关于产权登记给房地产商的时间是三个月,如果是房地产商原因未办理房产登记证,他们要赔偿3%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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