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河区的公司是需签署合同后才可购买社保吗?请问我自己可到劳动局备案即可办理吗?如依法计算,我可找公司给予我多少补偿。如找律师费用是多少,预计需多少时间可结案。
更新时间:2008-02-27 15:22:06
问题描述:
2007.11.19入职,12月公司通知签订3年合同,我当时需了解转正后工资,公司不与明确答复,因此我不签订合同。
公司当时说明不签订合同不给予购买社保,并同时要求我写出一声明:因不同意签署合同公司不购买社保,我不再找工作索要。
2008.02.22再次通知签订合同,却要求签订2008-2-22--2012-2-22的四年合同。现我不同意签订。
试用期工资为2K,2008.2.19签署转正工资为2.5KRMB
公司每月上班时间为24天。
现我手上有工牌复印件,1月及时月打卡复印件。另有工资卡记录。(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前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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