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更新时间:2008-06-29 19:57:12
问题描述:
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当时和公司签了7年合同,并享受了引进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引进文件规定为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寓单身宿舍,第1年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在签协议时约定了违约金为2000元,享受了安家费20000元(下发安家费时与公司签了一协议规定服务不满7年要退回20000元安家费),去年违约退回20000元安家费和2000元违约金就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在我们的劳动合同上有关于培训服务期为5年的规定,可是今年公司又下发一文件规定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生活补贴、住宿费和培训费用。今年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违约金问题,针对《劳动合同法》我只须在违约金方面支付公司培训费用的2/5(针对劳动合同关于培训服务期5年我差2年),关于集团公司和我们制定的违约金2000元、生活补贴、住宿费和全额培训费的规定合法吗?还用支付给公司哪些费用呀?针对安家费我们签的协议规定:如果服务不满7年就全额退还的规定合法吗?我应该全额退回安家费还是应该按20000元的4/7(协议规定服务7年我差4年)退回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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