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证明人之类的吗?打官司是否可以胜诉,对方会给予哪些方面的赔偿?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8-02-01 22:03:4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打扰您了,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父亲的事。我父亲今年53岁,是一个建筑工人(瓦工)。于08年元月4号在悍马娱乐会所(原南通电影院)装修施工时不慎从4米处摔下来,事情发生后同父亲一起做事的工人把他送到附近的医院救治,手术之后医生确定为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前后医疗费和二次手术费将近三万元。医生说还要看恢复情况,不知会否留下后遗症失去劳动能力。这个工程是一个装潢公司承包给一个瓦工头的,而我父亲是该包工头请去做事的,事发当天该包工头在医院先付了6千元的手术费,之后就没有再来过问了。当我们去工地找该包工头要求让他带我们去见上面的老板时,他没有答应,他说工程公司已经和他签合同了,而我父亲是个手艺人 今天在这明天在那根本没有什么合同签。现在我们连上面公司的老板都没见到过面,不知该怎么办?在亲戚的介绍下我们请了一个律师,但该律师到我家和包工头家去了好几次都没头绪结果。母亲是种田的又不识字家里就全靠父亲一人,我也才二十对法律又不懂,我们不知该怎么办?我们该去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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