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单位的理由是年终奖只管下半年的,那么我2007年下半年工作了,就应发全部年终奖,如果说年终奖要参照全年,那么我2006年就应得到部分年终奖。请问我如何办呢?
更新时间:2008-01-24 11:55:21
问题描述:
我在2006年7月开始办理停薪留职一年,2007年7月回单位上班。
2007年的年终奖在2008年1月23日发放,我只得了一半的钱,理由是我只上了半年的班。但我2006年上半年上了班的,只得了半年奖,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年终奖。这样,我在2006年上半年工作,没有得到全年的年终奖,2007年下半年工作,只得了一半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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