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与原公司算断,现年终奖却没份了,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9-05-17 08:54:41
问题描述:
公司于05年12月份,全体人员变更劳动合同,以前签的未到期的合同全作废,以新合同代替。对此次不愿变更新合同的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以算断的形式给予了工龄经济补偿。现年关将至,05年年终奖发放,公司却以不在册不在岗为由,拒发“春节慰问物质资金”,与按考勤发放的“全勤奖”,请问合法吗?我有资格申发此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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