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舅舅作为厂里的管理人员,儿子在我并不知他厂里开机,请问舅舅在这方面需承担承担责任吗?二、这种伤残属于6级伤残,厂方应该赔偿多少钱算合理?三、如果厂因此而撑不下了,我要求关闭,我还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8-01-13 13:20:54
问题描述:
轩毅塑料厂是我和大舅舅合股的,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都没时间打理,都是由各自的弟弟去管理。小舅舅主管生产,我弟弟主管进出货.下午5点,机器把小舅舅儿子的右手卷进去,送医院后至现在已从右手腕处截肢,他今年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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