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就是咨询一下,这些款项是不是合法?有什么法律文件支持吗?我们这些社会里的弱势群体,真的就是软柿子?我们该怎么办?请不吝赐教!我代表我们单位100多口子先谢谢您了
更新时间:2008-01-16 10:37:46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一名教师,勤勤恳恳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发着可怜巴巴的那点死工资,每月1100元人民币。临近年底了,工资却被各种名目扣除,07年10月因“一日捐”扣除50元,12月被扣除报刊费100元,08年1月将会有300元被扣除,名目为“环保费”。说明一下:慈心一日捐不是不想捐,问题是没有通过我们就扣了,不如改为“慈心一日扣”算了;报刊杂志费扣了,从年头到年尾,就没有见过报刊杂志的影子;“环保费”是什么事情,更是摸不着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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