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公司不支付我2007年11月份的工资是合法的吗?约定事项中的“当月工资”指的是12月的工资吗?请您帮助我!
更新时间:2007-12-16 17:33:32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是一个劳动者。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合同约定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若临时提出辞职的,公司不支付当月工资。但我因个人原因,2007年12月7日提出辞职申请后,领导不同意辞职,不办理辞职手续,但我在2007年12月17日前交接完我的工作。其间多次找领导给我办理交接工作,但未得到同意。公司说不支付我2007年11月1日至31日以及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17日的工资及5天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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