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委托律师出面与黄炳薪交涉此事。
更新时间:2007-11-28 10:54:31
问题描述:
一、当事人:**信公司、李**,双方关系李**从**信公司调货出来销售给经销商。
二、货在钦州市被查,查货单位是钦州市工商局,原因是广东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的业务人员在某乡镇发现并举这批货为伪造品,致使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并没收这批货,结果这批货的货款未收到。货是**信厂发出来的,**信厂工作人员李建发在第一次发货和被工商查处后均以厂家的名誉出面解决问题。
三、被查后,货款无法回收,并被处33750元款罚,没收7吨货,此事,**信厂并未作任何解释及协调。
四、 事后,合作关系继续进行将近四个月,证据为打款到李世铭的账户并派车拉出与货款相对应货。
五、 李**于2007-11-27打款13000往**信公司业务经理李海账号,**信公司与被查货款未回收为由扣住货款不予发货。
其它:小潘(被黄**称为小潘的人,手机号:)从**信厂大量发货,其中一个帮拉货的司机手机号码为: )
要求:退回货款13000元或发出相应的货物。
协商不成的解决方式:由广东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出面联合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八哥老板对**信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黄**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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