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是不是只要有了股东出资证明书(证明书上除了盖公司章以外,是否还要其他股东签名?),就可以保障我的权益了?2.我该如何规避风险?
更新时间:2007-11-27 13:47:0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与A,B二人于10月份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讲好注册资金200万元,我占10%,AB各占45%,但当时因A、B的资金暂时到不了位,将注册资金变更为50万元,比例不变,但实际出资情况是A出资30万,我出资20万,而B现分文未出.以后是一定要增资到200万的,但这样的话对我有何风险?(A是个正派的人,公司由A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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