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麻烦,麻烦.
更新时间:2008-06-03 19:39:16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年初以内部认购的形式购买了自己公司开发的3套商品房,手续完全按照公司的要求执行.后来将房子转让给了一位熟人(公司规定以实名认购,但未规定认购后不能转让),最近传出此人于去年曾经对公司的部分房源进行购买合同造假,并对外欺诈,获得了赃款.他向我认购房子时支付的转让费就可能牵扯在其中.但我之前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他的行为.请问我会因此承担什么后果?公司如果以此维由收回我的内购房是否合法?望高人指点,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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