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称如果我们达成协议,双方就签个协议就可以,等开发商开具发票时再更名,并且我要把房款全部给他.我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我受法律保护吗?如不可以,我需办理什么手续呢?我很着急!谢谢!
更新时间:2007-11-22 13:00:16
问题描述:
我想在葫芦岛本市买一套房子,由于开盘的楼房已经售完,想从个人的手里买单位集资的楼号,此房为期房,2008年5月交工,单位集资的均价为1950元/平米,此人出售楼票是5万元,卖方已经交付部分房款,房子交钥匙后开发商开具发票,此发票可更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