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现在才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所以资料晚交了1个月,那公司不给予我这笔补偿金。说我交的太迟了,可是禁业协议上并没有说逾期不办理“,请问,我有权力要回这笔补偿金吗?谢谢给与恢复。
更新时间:2007-11-16 11:47:16
问题描述:
我去年在一家公司任职,共有10个月,今年4月5号离职,离职时于公司签订了禁业协议,关于领取补偿金问题,要求我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后的第3个月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我将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公司所在地领取第一期经济补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金总额的二分之一;我同意,在我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后的第6个月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我将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公司所在地领取第二期经济补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金总额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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