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这样做在合同到期后重签时合法吗,我如果不接受是不是只能去劳动仲裁了,仲裁会支持我要求公司继续履行06年的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的请求吗?另外,根据女职工保护条例我
更新时间:2006-12-30 20:34:5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刚刚怀孕的妇女.我和公司的合同将于2007年一月底到期,这个月我发觉自己怀孕,并因身体原因曾向单位请过三天病假保胎,所以单位已经知道了我的怀孕事情.也就在同时,单位找我谈话,说明年准备给我换岗,他们说的理由是不是因为我怀孕,而认为我不胜任现在的销售副经理职位,要换我做一般员工.并将现在3500元的固定工资减少至2000元,奖金也另外按照一般员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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