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签订前的疑问
更新时间:2008-06-02 12:39:00
问题描述:
近期公司要求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但我对部份条款有疑问.希望得到您好们的帮助,谢谢您们.
问题点:
1.合同中工作地点注明为东莞: 因集团公司在东莞各镇区均有工厂,如本人目前所在工厂停产或转让等等,如果公司要求到东莞区或其它镇区的工厂上班,那是否符合此劳动法? 如不符后劳动法,应如何处理?
2.公司要求我们一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否对劳动者有利?
3.合同中有定义工工资由两部份组成: 一部份是初始工资, 另一部份是每月的绩效奖金,此部份会因工作表现,绩效状况每月有20%的上下浮动,那么请问:公司是不是每月都可以以绩效不好等理由降低20%的绩效奖金?这是否合理? ;因为绩效工资点了总工资的一半左右.
4.合同的变更中有注明:公司变更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投资人,不影响此合同的履行.请问如果现有工厂被其它集团收购,那么我们工龄如何计算,是否可要求收购前的公司支付赔偿金?
5.合同中有定义:乙方(劳动者)同意依甲方(公司)生产需要配合加班,请问如果签了这份合同,那是不是说劳动者就必须配合加班,是否不需要再与劳动者进行事先协调???如此点不符合劳动法,应如何处理?
6.合同中多次提到如劳动者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可能会被开除,但不会支付赔偿金,我想知道劳动法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明确定义, 如果公司制定一些很严格的条款,那是不是员工很容易就违反制度而被开除又得不到赔偿金呢? 应如何处理?
7.如不签订定新的合同,如果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问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是依旧的劳动法规定支付,还是新的劳动法规定支付?(旧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
8.合同中定义每月工资于15日支付,如公司拖到16日后支付,那公司是否已违反劳动合同,做为劳动者是否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依新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以上目前所碰到的一些问题目点,希望得到帮助,同时对于在签定新的劳动合同方面,如您好有更好的建议,也希望您能告之,再次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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