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买方是不是构成了违约?我是否能够收回该房屋?另,我们的买卖协议中规定,如有争议在甲方(我)所在地解决,现在我在南宁市,而当初合同是在兰州签订的,请问,如果有纠纷的话,按合同所指是在南宁还是在
更新时间:2007-11-04 20:26:20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10月中旬出售一套已购公房(100%产权),买方付完房款后拒不交纳水电暖费用(因单位房水电费用仍然在我的工资中扣除,合同签订时口头约定由买方年付给我),同时,我发现买方在房屋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合同约定过户手续由我委托买方办理,同时买方必须在11月5号前过户,),以我的名义,拿着我的房产证在中介公司高价出售该房屋,并且,已有买家交纳了定金购买该房屋。买方想瞒着我们倒卖该房屋获取差价,同时,不再交纳应由他承担的水电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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