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如果去法院告A,A会不会失业或者坐牢?2.如果我们不告A,A写给我们的借条会不会一直有效?3.A根本无力购买房子,却说自己可以买,现在我们才知道真相,他算不算是欺骗我父母?4.我们怎么做,才是
更新时间:2007-10-10 21:23:25
问题描述:
我父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了10万,想用来做生意,可是一个我母亲的同乡A正好想向我父母借钱,说06年11月借4万给A,A在07年10月的时候可以买房子贷款出来会借6万给我父母,这样我们就等于可以向他借2万,而且是不要利息的,有借条的.可是07年10月,那个人却没有钱借给我们,我们发现他只不过是个教师,工资1500,有一个老妈已经70岁和一个小女孩10岁,他根本无力偿还四万元给我父母,更不用说再借钱给我们了.他也买不起房子的.现在我父母的血汗钱也拿不回了,我父母也不敢去法院告A,因为明知道A是还不起钱的,可是我家的贷款期限在12月就到期了,我们也没有这么多钱还给银行.我父母现在担心告了A,A如果失业或者受到法律制裁,我父母的钱就更没有希望得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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