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割伤对方确实不对,但我不是有意的,而且是对方先动手想电我,我是在被迫还手中无意割伤对方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派出所有没权利不调查就先拘留我?而且我已经被拘留过了,还应不应该再承当赔偿民事责
更新时间:2007-08-31 06:50:2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首先感谢你的回复.我还想再请教下您:
经过是:有人来水库偷我养的鱼,刚好被我发现。继而我们发生争执,然后他先动手想用打鱼机电我,我刚好手上握有一镰刀,在还手打斗中我不慎割伤了对方的手。事后,派出所将我拘留了3天,并要我赔偿伤者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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