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辞职一定要一个理由吗?要的话我那些理由都不可以吗?还有就是他们说要提前一个月是这样的吗?请帮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好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29 10:58:0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专学生,从今年4月10号到三一公司来实习,在7月份的时候我提交了转试用的申请(还不知道结果,要是转了的话,就有三个月的试用期)。8月27号,因我不满意现在的工作,去公司辞职,在第一关就卡壳了,车间主任说我没有充分的理由辞职为由不为我签字,我对他说了我的三点理由,第一,我不满意我现在做这个工作。第二,我在公司感觉我的文化太少了想出去再学习。第三,因我一直有慢性咽炎,受不了车间那种浑浊的气味。以这三点为由向他辞职,但他总说我的辞职理由不充分,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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