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疑问是:1.如果我现在找另外一家公司给我开了证明,是不是今后(如果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我的劳动合同签的是三年)再向公司索要这一年的保险就很困难了呢?(因为现在还在公司工作,又不能搞得太僵了)
更新时间:2007-09-08 11:48:4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
您好!
谢谢您为广大的劳动者所作出的贡献和努力。
现在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寻求帮助。
首先介绍下我的情况: 06年6月我在沈阳毕业,于同年7月中旬来到北京一家私企工作,试用期是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不给解决户口,并且在合同上写明了一年后档案调入北京人才后再给上五险,档案就暂时放在了沈阳。当时因为不明白一些相关条例法规所以就签订了合同。现在已经转正,从06年7月算起已经工作一年了,我向公司提起要转档案,上保险。公司同意,但是在转档案的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因为沈阳人才转档案时要求我现在工作的公司给出具工作一年的证明或者鉴定。我跟公司提出后,公司说不能给开,说是要开了北京人才这边就不接受我的档案了(人事向我做了解释,但我至今没有明白为什么)。公司人事说:“就视为我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并说让我自己随便找个公司开个证明就行。”我很是气愤,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而是为自己争这一口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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