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我可以让她搬出去吗?有哪些法律条款可以引用?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是不是一定要和我老公联名才行。是不是因为老公让她住我就没有权利阻止她在我的家里搞破坏,我对该房的行使权是50%吗?其实我也不
更新时间:2007-08-11 22:29:09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联名在广州买了一套房,自买房之日起,我们就将婆婆接来住,我老公的妹妹借口照顾妈妈(患癌症)也一起跟来,至今已经4-5年了。妹妹今年已经35岁,离异,不出去工作,也没有收入(硕士学历),她妈妈虽然有退休金,但由于治病花销很大(是退休金的几十倍),所以所有开销都是我们付。她妈妈的退休金则被妹妹每月花得一干二净。我们专门给婆婆请了保姆,所以她在家里什么活也不做。金钱上的消费倒在其次,关键这个妹妹总是在家里闹事,和家里的每个成员都闹矛盾(包括她的妈妈),每次发脾气就在屋里砸东西,大叫大骂,无法无天,非常嚣张。我在深圳工作,为了减少接触,避免矛盾,我通常一个月才回去一次,即便是这样她还是要和我吵闹。我想请她搬出去,但是她说房子有她哥哥的一半,说我无权赶她走,也无权干涉她在房间里做任何事,她说她可以在属于她哥哥的一半房里做任何事情。我们夫妇并没有离婚,也没有分居,就算我只有一半房产权,另一半也不应该由他的妹妹行使权力吧。其实我老公发脾气时也让她走,平时也说过让她搬出去,但是态度就没有那么坚决,毕竟是他的亲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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