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是填写过假条而且组长和车间主任都批示过的话,是不是厂部就有理由扣除我的本月工资?(这工资是在上年合同到期而下年合同未签的情况下发生的)
更新时间:2007-07-29 10:23:44
问题描述:
本月16日上午我去厂里请假.车间主任给了我空白假条给我填写,当时她也看到我请的是一年假(本来我填写的时间为07年7月到08年7月.她看到后还提示了我一下.07年7月到08年6月为一年.)填写好后我先让组长批了而后再给车间主任批示.(批示时她也在假条上注明了一年)后来她让别人转告我\\\\\\\"说假条有误,需重办手续\\\\\\\"因我要去外地.所以当时未去(本想去完外地回来再去办理的).几天后厂里就作出了\\\\\\\"在请假未果的情况下连续三天旷工,作私自离厂并作除名处理\\\\\\\".因为假条只有一张,而且在车间主任手里.所以我没直接证据来证明.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