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合同是到8月19日才到期的,但合同中约定是我在8月19日前要付款,我想问现在才7月26日,我能现在就起诉对方吗?现在起诉的话,内容的要求过户呢还是赔偿定金,或者能在起诉是先要求过户,对方不同意再要
更新时间:2007-07-26 15:39:46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7月19日购买了一套在蒲鞋市的房屋,总价格是607000,在当天付定金两万,合同约定一个月也就是2007年8月19日前付款,7月21日接到卖方电话说不卖了,期间我多次要求其过户,对方都说不买了, 我要求其退还2万押金,并按照合同赔偿2万元,对方不同意,只愿意赔偿一万元,我又在7月23日和7月26日两次要求对方过户均被拒绝,并且要求退还2万押金和2万的赔偿金也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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