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时因为要做透片但考虑到激光对小孩子的影响所以就没有透片先回家养伤.我大哥跟厂方商量,是否属于工伤,算不算过分
更新时间:2008-05-20 10:11:17
问题描述:
我嫂子在一家鞋厂上班的时候被工厂的一名后道工序员工从二楼扔包装好的鞋箱子砸伤,因为我嫂子怀有身孕6个月,到医院时因为要做透片但考虑到激光对小孩子的影响所以就没有透片先回家养伤.我大哥跟厂方商量,结果为厂方暂时一次补给800元,等到孩子出世后再去透片检查以定伤情,但我觉得由此给我嫂子造成不能上班至少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根据她目前的工资算的话至少也要1500-2000元.我想问的问题是象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我们的要求算不算过分,烦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中帮我们解释一下,因为厂方在催我们要尽快处理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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