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深圳的工资是税后工资吗,需要自己去交纳所得税吗?2,不具体规定纯利润的计算方法有可操作性吗?3,这样高额的违约金规定一般对用人单位有制约力吗?4,新劳动法规定是否劳动者一方不需承担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7-07-15 22:32:57
问题描述:
有意向去深圳的一家公司工作,对方拟订的合同条款中约定:1,每年度按照公司纯利润的3%提成作为奖励,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未履行合同期限应支付工资额10倍作为赔偿(如约定年薪10万,合同期限10年,则1年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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