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在房东不在期间,其女儿持有钥匙对我们居住造成很大影响并无法保证人身安全,之后迫使我们离开,警察调节未果。武某以合同与她签订为由要求我们归还房屋并赔偿损失。我想问是否我们有理,应否赔偿其损失
更新时间:2007-07-02 10:47:02
问题描述:
我向武某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房屋,合同期限为一年,入住一个月后,其女儿屡次进行骚扰试图强行收回房屋,并多次自行开门强行进入,此期间武某以在外地为由不予解决,后其女儿强行与我们同住。我们被迫离开,现在武某回来以合同为由向我们要钱和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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