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否向公司追要公司应缴部分?追要的险种有那些?保险计算基数为多少(是按当地社平工资还是按本人实际工资)?保险计算时间为多长?(双方签订的是2年制劳动合同,实际试用期为3个月,但公司
更新时间:2007-06-09 16:27:25
问题描述:
本人自2005年9月至2007年4月在汉川一家公司任职,爱人自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也到同一家公司工作,近期因个人原因(爱人分娩)双双辞职。工作期间公司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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