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次说怀孕但是公司没有回复给我产假的外省务工人员,我想问公司是今年4月份给我买了社会保险,如果是劳动部门计发的话,劳动部门计发多少钱呢?我的社保基数是1487,基本工资是1800,谢谢
更新时间:2007-04-27 20:39:5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外省务工人员,2006年11月入职到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在长沙的办事处任职行政人事工作。在试用期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怕自己试用期过不了所以也没用和公司说明,后来自己的工作表现得到了认同,公司和我在2007年3月签订了正式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在4月份的时候我和公司总部说明了自己怀孕的情况,公司非常生气,说我欺骗了公司,公司说如果知道我怀孕不会和我正式签订录用合同的。现在公司说制度上必须在职工作2年以上的女员工才能享受产假,我7月份要生小孩了,可是公司没有给我假期的明确回复。我需要通过什么渠道获得我正常的产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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