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我应该怎样拿到合理的赔付金额?
更新时间:2007-06-06 21:47:24
问题描述:
我在北海做生意,通过南宁**货运的下来的床垫有一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验货时当场发现电话给货运部要求解决,因为并没有保价,第一次和货运公司协商时,货运公司虽然不承认货运对物品的损坏,但按他们自己的“托运协议”未保价一条陈诺最高赔付单件运费的30倍,即600元。
因为产品的货价价值1000元,赔付金额谈不拢,转到南宁总公司后居然变成只赔付200元,再到后来就干脆没有音讯,说无法受理不理赔。现在再打电话去就是:经理不在,不承认产品损坏说是我们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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