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她(他)们重婚。这算是证据吗?
更新时间:2008-04-28 17:56:20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要求我为他咨询一个问题。他与老婆没有离婚,但是老婆却在外有了情人,而且还经常与哪男的同居几天。去年哪男的在外地打工去了。他老婆便请假到哪情人驻地,住宾馆十多天同居在一起。最近哪男的要回来了。她老婆要去租房屋,两人准备三.五天就同居在一起。请问在法律上他们有罪嘛。她(他)们的行为法律上有没有治罪的条款,我的朋友要做些什么事情,请你们给予指教。谢谢!
这算是证据吗?
最近我朋友找到了她(他)们在同居时间内的合影照片,还有她(他)们在QQ聊天时的聊天记录。在聊天中她(他)们都是以老公和老婆的称呼对话。这些可以作为她(他)们重娩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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