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要告我重婚,证据是否充足?
更新时间:2004-06-15 19:12:01
问题描述:
我与前妻还没离婚时,与另一女子有孕,现我已离婚,并与该女子再婚,孩子现还没出世。我曾有一子,已由前妻抚养,现任妻子未曾生育过。现在前妻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要举报我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想告我重婚。(我离婚距今不足半年) 请问:
1、前妻若告我重婚,证据充足吗?除了这个还未出世的小孩外,她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我有非法同居现象。
2、假如上述证据成立,那我否认该孩子已出生,说是中途已引产,然后把孩子藏起来。这样她是否就告不了我?
3、我与前妻已离婚了,她还有权追究我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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