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您认为这个赔偿额度应该在多少?另外,如果起诉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律师?
更新时间:2007-05-05 10:07: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姨夫家在黑龙江省龙镇,四月份的时候给一个厂子干活(没有劳动合同),锯断了手指。经过在医院治疗,已证实不能再接。厂子支付了医药费用,并说另外再给6000元了结此事。我姨夫感觉太少,又协调未果,现在想提出上诉。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情为七级伤残。我姨夫家只有他一个劳动力,现在刚出院,在家打药,不能劳动。 我姨有病不能劳动,加上孩子上学,家里现在情况很不好。也很着急,想尽快了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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