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商家履行他的承诺:补差价换机,遭到拒绝,在消协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我又就换来的机器“三无”向工商管理局投诉,又被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证据,这些对于我消费者来说都很难提供,我不知道工商局的这种处理方法
更新时间:2007-04-17 19:03:32
问题描述:
今年1月2日,我在一数码店(个体)购买了一款蓝魔RM400 MP4 ,2月6日因质量问题送修,3月20日店家告诉我已经修不好了,因当时此款MP4厂家已经停产,店家承诺给我补差价换机,可是到3月23日,店家又反悔(当时MP4降价很快,商家出于利益考虑不愿补差价换机)告诉我可以为我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机器,我发现是个旧机器,没要,并投诉到消协,在消协的干预下,店家答应再给我换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机,可是这次我拿到的是个“三无”产品,没有包装、附件、保修卡,机身上也没有串号(原来那台是有的)。于是我又投诉到市工商局。工商局说他们也不能判定是否是“三无”产品,如果我对产品真伪有异议,就去检测,凭着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他们才能受理。或者我可以提供“厂家每个批次的产品都应该有串号”的证据。
我没办法,又到市质量监督局去咨询了有关检测的问题,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商品如果连包装、保修卡等这些基本的东西都没有的话,在形式上就不符合合格产品的要求,没有必要去检测,再说,检测费用很高,过程很复杂,让消费者承担这样的义务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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