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单位签定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为2007年7月31日到期,合同并未约定违约责任,我于2007年3月17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准备于2007年4月2日离职,这样
更新时间:2007-03-25 14:45:43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与单位签定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为2007年7月31日到期,合同并未约定违约责任, 我于2007年3月17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准备于2007年4月2日离职,这样做算不算违约,是不是一定要满一个月才能离职,我的养老关系于06年8月转入此单位,单位如若不给我转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另此单位在发给我的工资中每月预提300元年终奖,于本年年底发一半,另一半于次年底发,中途无论何原因离职均不发放,单位这种做法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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