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2楼找谁赔偿?
更新时间:2007-03-22 11:13:05
问题描述:
房屋渗水责任赔偿问题
2007年2月18日(正月初一),1楼电话告诉2楼房东“水从2楼漏到1楼。”2楼房东电话告诉2楼王(租户),2楼王(租户)回话“已于2007年2月16日回随州过年,不会是2楼的原因。2月27日才能回武汉。”[2006年12月,3楼洗衣机漏水,水从3楼渗到2楼,又从2楼渗到1楼。]
1楼和2楼分别找3楼房东,请其检查是否是3楼原因。
3楼房东后告之“3楼刘(租户)已于年前回十堰过年,不会是3楼的原因。”
此期间,1楼判断,可能是主水管漏水,遂关了总水阀,只在自己用水时开总水阀。4、5、6、7楼是用楼顶水箱的水,因此不影响他们。
2月24日(正月初七),3楼刘(租户)返汉,请1楼开总水阀(1楼违章搭建房屋,将总水阀包进违章搭建房屋内)。1楼告如果开总水阀后漏水,在漏水原因没有查清前不再开总水阀。约8点开水阀,3楼刘(租户)几人洗澡。约12点,1楼发现墙体湿度增大并有水珠。遂关了总水阀。
1、2、3楼都知道3楼厕所渗水的事实。3楼刘(租户)租期已到,本准备搬家。此事发生后,怕承担1楼、2楼赔偿责任,即于2月25日(正月初八)搬家。
2月25日(正月初八)晚,2楼房东再次电话要求2楼王(租户)提前返汉以便检查、处理渗水事宜。2楼王(租户)告之,2月27日下午才能回武汉。2楼房东提出1、2楼同时到现场,请开锁匠开锁(2楼房东没有留钥匙),以便尽快检查、处理渗水事宜,防止损失加大。2楼王(租户)不同意,经2楼房东再三做工作,2楼王(租户)才勉强同意,但提出必需有第三方在场。
2楼房东于是打110,110回话“此事110不能介入,可请物业管理或居委会到场”。此地没有物业管理,居委会已下班,找不到人。无奈,1楼提出再等2天。
2月28日约13时2楼王(租户)才返汉。2楼房东请1、4、5、6楼及管道疏通工到现场。3、7楼无人在家。4、6楼说知道,不愿到场。疏通现场有1、2、5楼。
经管道疏通工检查,堵塞处在1楼埋入地下的、离污水处理池不远的管道。经疏通器械疏通发现,堵塞原因主要是毛发长期淤积造成。因以前堵塞造成1楼污水溢出,1楼封闭了自家排污水口,自家另起了排污水管道。
此次堵塞溢水,造成1楼损失300元,2楼损失2500元。合计2800元。
请问1、2楼找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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