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公司解雇的,并不是我提出离职.而且我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个受害者.律师,这部分违约金我需要支付吗?如果不需要支付,那么我有没有权利向公司索要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7-03-01 08:37:11
问题描述:
我与2月13日在公司宿舍留宿了一同性朋友,被公司宿舍管理员发现并上报.公司规定凡是留宿公司外职工要被解雇因此在2月25日公司通知我离开,并要求我在2月26日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离开公司.于是,在2月25日我办好离职手续离开公司.但2月26日,公司通知我交违约金38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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