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怎样才能推翻鉴定,大拇指缺失应该是六级伤残,用自己的脚趾移植成功,但不能说是大拇指指间离断.
更新时间:2007-03-03 11:50:52
问题描述:
我申请了重新鉴定,可是上海社保方面对我做鉴定时,就拍了一个照片,其他也没问什么,就说鉴定完了,回家等通知.结果还是七级.我本人在张家港**集团恒**粉工作,由于在一次检修收尘器故障时,被粉末冲压指使右手大拇指被清灰器切断,当时大拇指就没有了。后到张家港医院进行止血诊断,为3度缺损伤,也就是手掌关节以远大拇指没有了。后进行移植再造,用右脚的大脚指和2脚指联合移植再造手术。现已有九个多月,表面上看还可以,但起不到什么功能作用,不能弯曲,整个右手使不上劲,手臂向上举不垂直,大拇指不能摸东西,一摸就象触电一样。脚走路也不行,一撇一拐的.请问:我能评定几级伤残。公司是在上海注册的。 现在在上海再次鉴定仍然为七级伤残.工厂里承包老板意思是想一次性赔偿了断。麻烦你给我指导一下,能得到哪几项赔偿。估计各项赔偿金是多少。我今年44岁,损伤前月工资是2400元。户口在江苏射阳,工作在张家港**集团,公司注册在上海. 最主要的是在法医角度上,我现在这种状况应该是属于大拇指缺失。还是属于大拇指指间离断。这关系到伤残等级的问题。请务必给以回复。在苏州地区七级伤残的标准是哪几部分。具体有哪几项赔偿。 如果按照七级赔偿我太冤枉,当时不进行移植那就是六级伤残标准,如果说移植成功了,鉴定为七级,我是否可以再要求进行脚的伤残鉴定。也就是说没有我的那俩个脚指进行移植,受伤标准就是六级。现在鉴定七级是否可以再要求进行脚的伤残鉴定。如果就按照七级标准, 我要求上班,老板不同意,应该怎么办,到现在已经有五个月没发工资,这个问题我不明白,在没有赔偿前.是否应该工资照发.在苏州地区上班是否就应该执行苏州的赔偿标准.在苏州打工到上海进行劳动鉴定好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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