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明白了,就工作而言,当然双方自愿的,况且前提用工合同已经到期。问:就这段劳动关系而言,我是否要承担责任?或者是单位承担责任?我有什么可以向它索赔的吗?失业保险我原来交了一年,现在能领
更新时间:2007-03-19 19:39:11
问题描述:
我大专毕业后经人介绍于2004.5月在镇上供电所工作,是一个临聘员工(属于代理制)。这期间,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一年。至2006.10底,用人单位还未与所有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辞职了,跟相关大小领导都口头招呼后即离开原单位。原单位什么都没有给我(诸如文档类资料)。但在半个月后我收到挂号信,内容大致为我未到岗上班,后果自负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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