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2-15 16:58:1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一名左大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我现在想向你咨询的事客观上和我的残疾有关。2003年我因为和别人发生了经济上的纠纷,后来对方用五连发猎枪打伤我的左大腿,导致我高位截肢。这事以后对方通过很多私人想和我了解此事,想通过赔钱和我私了此事,都被我拒绝了,后来对方通过我当地派出所的一个民警找我,再一次想了解此事,也被我一口拒绝了,这个民警觉得我很不给他面子。而这个民警又是对方的一个亲戚,被我拒绝后一直怀恨在心。因为我被枪伤经常觉得很痛,后来就染上了毒品,而我的身体也一直很不好,2004年被医院检查出我患有严重的肺结核和胸腔积液,在医院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这些病情都有几个大医院的医疗证明的。2005年6月那个派出所的民警知道我有吸毒就把我带到派出所,我告诉他我有严重的传染病而且有残废,本来根据我的病情事实和残疾是不适合送到戒毒所戒毒的。而他为了报复我说要带我到医院去检查,然后他把我带到第三医院拍了一张胸片,我也不知道他和那个医生说了些什么,他和那个医生好象也认识的。就这样那个医生出来告诉我,说我什么病都没有,过去的那些病现在都好了,我还信以为真。就这样我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6个月,他又把我劳教了2年,由于我是残疾人不适合劳教,被所外执行。那个民警把我关在戒毒所长达6个多月才放我出来。出来以后 由于我以为病情真的都好了,也就没有再去医院做检查和治疗了。大概有半年时间我开始觉得自己胸部很痛,而且又吐出了很多血,就到医院里做了检查,医生告诉我说我的肺结核和胸腔积液已经非常的严重,因为我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现在很难治好了。医生问我为什么不早点来治疗?我说我去年在第三医院里做过检查那个医生说我都是好的,什么病也没有。这位医生听我这样说,他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该早几年前就有了,去年不可能都是好的。现在我想起来了,是那个民警为了报复我这样做的,他和那个医生故意隐瞒了我的病情事实,为了报复我在本来我不适合强制戒毒的情况下,他故意隐瞒我的病情事实,把我送去强制戒毒,时间长达6 个多月,耽误了我的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我的病情这样严重。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这个民警为了达到报复我的目的,而故意隐瞒我的病情,伪造我没有病的证据,导致我的病情严重,请问该民警这样做是不是也算犯法?是不是该负法律责任呢?如果该负法律责任的话,我该怎么做?请尊敬的律师先生为我解答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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