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点,我刚来这单位时,招聘经理说3月的实习期,3月试用期,共计6月后给转正(工资和补助都会有所提高)但是我都7个多月了都没给转正现在我想做的是,我想离开这个单位,不知当时我与单位签
更新时间:2007-02-27 14:37:56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大学生于2006年7月毕业,06年5月份被我现在单位所招聘入职;7月份单位送我门去西安培训,在去培训前我与单位签了份“类似协议”的一个保证;其内容是大体是这样的:1,此次培训的费用(路费,住的费用)全又单位出,我门先掏回来个报销(后来单位也确实给报销了)
2,培训完考下来的证书归单位所有
3,列出了这次培训的费用(学费,路费,住费等)共计7800元,
*说明:此次培训共计7800元,培训完后要为单位至少工作3年,如在不到期限走的,交总费用的40% 罚金(说明单位所说的这个钱我并不知道价格,是他说多少就是多少的)
最后我门必须在上签名按手印 才送去培训了。
事情大体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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