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的理解:一根据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派出所无权执法,他们只是配合单位,但当时并没有工商部门和文化部门在场,是他一家行为。这种越职行为我不知道把它介定于那种违法行
更新时间:2007-01-26 09:07: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还是小网吧的资询,那天晚上他们来查的时候什么也没出示只是设备拉走时让我们第二天到派出所去一下,也没给任何扣押证明和处罚通知。第二天去派出所后只是被告知:已经处理完毕你们可以走了。
我现在只想通过法律手段来拿回自己的东西。当然如果是工商行政部门的话,人家下个通知说是没收或对我们行政罚款我们都无话可说。但偏偏不是工商部门,这给了我们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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