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法律不懂,只知道这样的结果对我们来说无法承受,我们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1-13 14:27:35
问题描述:
我丈夫是个下岗医生,为了生活只好挺而走险,自己偷偷开诊所,2005年6月16号的那天,有个小孩因上呼吸道感染前来求医,我丈夫给他输液,可没有2分钟小孩突然出现过敏反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结果为:孩子属于特异性体质,因药物过敏导致急性呼吸系统衰竭死亡。对方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我们赔偿31万,法院判我们百分百责任,理由是我们非法行医,就应该承担所有的后果。(我丈夫在操作流程中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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